034 神應許孝敬父母的人長命百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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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兩三年前,我聽過一堂道。傳道人講的是關於〔孝敬父母〕,引用的經文是新約以弗所書 6  章 2 -3 節〔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傳道人告訴大家,遵守十誡的教導,孝敬父母,不單單是父母得到好處,原來最得益的還是自己;因為神應許孝敬父母的,會〔在世長壽〕!這個說法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因為按字面,的確可以這樣去解釋的;但細心一想,總覺得有點怪怪的。按神的屬性來看,他吩咐我們要孝敬父母,應該是出於愛心,出於親情的關係,而不是出於利益輸送的!再者,如果一個人英年早逝,是否因為他不孝敬父母所致呢?我們都知道這是不可能成立的,因為耶穌三十三歲就離世,難道我們會說因為他不孝敬父母嗎?猶太人和我們中國人是全世界兩個最講孝道的民族。儒家論孝,有這樣的說法:〔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所以孝敬父母,應該是出於親子之間的關係,是親情的表達;而非出於滿足做兒女的個人需求。為了要了解這節經文究竟是甚麼意思,我嘗試用〔並列經文〕去查考一下。我注意到在傳道人引用的經文之前,還有一節有關的經文,所以我把弗6章1-3節一併列出給大家參考:

和合本: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聖經新譯本:你們作子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 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

當代譯本:你們為人子女的,要按主的旨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因為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就是:‘要孝敬父母,使你在世上蒙祝福、享長壽。’

簡明聖經:你們做兒女的,應該按照主的教導,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你們應該孝敬父母。這是十誡裏面第一個帶有主的應許的誡命,你們應該遵行,以便像主所應許的那樣,‘在世上事事亨通,長壽享福。’(參看申命記516

呂振中: 做兒女的、你們要聽從你們的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使你亨通,在地上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

現代中文譯本:作兒女的,你們要聽從父母;這是基督徒的本份。‘要孝敬你的父親和母親,使你事事亨通,在地上享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

中文標準譯本: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順從自己的父母,因為這是理所當然的。‘ 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地上長壽。’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 for this is right. Honor thy father and mother (which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promise), that it may be well with thee, and thou mayest live long on the earth.

Amplified Bible:  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 [that is, accept their guidance and discipline as His representatives], for this is right [for obedience teaches wisdom and self-discipline].  Honor [esteem, value as precious]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 [and be respectful to them]—this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a promise— so that it may be well with you, and that you may have a long life on the earth.

God’s Word Translation:  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because you are Christians. This is the right thing to do, “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that everything may go well for you, and you may have a long life on earth.” This is an important commandment with a promise.

Jewish New Testament: ‘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 this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that embodies a promise –‘so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you, and you may live long in the land.’(Exodus 20:12; Deuteronomy 5:16)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2010):   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 for this is right.“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which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a promise—“so that it may go well with you and that you may enjoy long life on the earth.

New King James Version:  Children, obey your parents in the Lord, for this is right.“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which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promise:“that it may be well with you and you may live long on the earth.”

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 Children, do what your parents tell you. This is only right. “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that has a promise attached to it, namely, “so you will live well and have a long life.”

Contemporary English Version:  Children, you belong to the Lord, and you do the right thing when you obey your parents. The first commandment with a promise says,  “Obey your father and your mother, and you will have a long and happy life.”

The Message: Children, do what your parents tell you. This is only right. “Honor your father and mother” is the first commandment that has a promise attached to it, namely, “so you will live well and have a long life.”

從這些不同的中英文譯本,我們可以看到:

  • 〔當孝敬父母〕的上一節經文,清楚指出要這樣做的原因是:〔主的旨意〕、〔主的教導〕、〔基督徒的本份〕,所以是〔理所當然〕的。英文聖經全都翻作〔right〕、〔the right thing〕。神應許他的子民這樣做就會蒙福,是他的恩典,這時我們聽主命的結果,而非我們要孝敬父母的原因。
  • 和合本、聖經新譯本、當代譯本和簡明聖經都譯作〔在世長壽〕;而呂振中、現代中文譯本和中文標準譯本則譯作〔在地上長壽〕;至於英文聖經,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Amplified Bible、God’s Word Translation、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New King James Version和Jewish New Testament都譯作〔live long on the earth〕或〔long life on the earth〕或〔live long in the land〕;而Young’s Literal Translation、Contemporary English Version和The Message都只提到〔long life〕而沒有提及〔earth〕或〔land〕的。
  • 有註釋的譯本,大多會提及這節帶應許的經文,它的出處在那裏;例如:簡明聖經叫我們(參看申命記5章16節)、Jewish New Testament 除了指出申命記5章16節之外,還有出埃及記20章12節。

從這些觀察所得,我們應該查考一下〔長壽 live long〕和〔在世、在地上on the earth, in the land〕究竟有甚麼關係?如果有的話,是甚麼意思?既然我們知道以弗所書這幾節經文的出處是申命記5章16節和出埃及記20章12節;那麼就讓我們回到舊約聖經去查考。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 5: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我也列出弗6: 1-3 給大家作一個比較:

弗6: 1-3 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從這些並列經文,我們可以觀察到:

  • 6: 1-3的出處是出 20:12 ,是神通過摩西,在西乃山向以色列民頒下十誡中的第五誡。這是十誡之中唯一神明言遵守這誡命的人可以得到他福氣。這就是為甚麼以弗所書說:〔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
  • 6: 1-3的〔在世〕在原來的出處是〔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所以新約聖經不同譯本的〔在世、在地上、on the earth, in the land〕在舊約原來的出處其實是指〔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也就是說,在耶和華神賜的迦南美地上。
  • 6: 1-3的〔長壽〕在原來的出處是〔你的日子,得以長久〕。所有中文譯本都把它譯作〔長壽〕,我個人覺得很容易誤解成個人的〔長命百歲、益壽延年〕;英文譯本譯的〔long life〕同樣有這個問題,但譯成〔live long〕、特別是加上〔in the land, on the earth〕則比較接近經文出處的〔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十誡是神一切誡命的總綱,是頒給整個以色列民,而不是個人的;意思是以色列民如果聽耶和華的吩咐,世世代代謹守這誡命,他們就可以長久安居在神賜給他們的迦南美地。所以,如果將新約以弗所書這幾節經文,按字面解讀成為一個作人兒女的,孝敬父母,神就會祝福他〔亨通、長壽〕,我個人認為恐怕不是經文的原意!

以弗所書的經文提到〔孝敬父母〕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我想查考的是:究竟〔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個應許,是否只適用於〔孝敬父母〕這條誡命的呢?所以,我用〔得以長久〕來串珠。下面是我串珠得到的經文:

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 4:40 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5:16  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申 5:33  耶和華你們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土上得以長久

申6:2  好叫你和你子子孫孫,一生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守他的律例、誡命,就是我所吩咐你們的,使你的日子得以長久

申 11:8-9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吩咐你們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申 22: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申 32:46-47 又說: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你們都要放在心上,要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因為這不是虛空與你們無關的事乃是你們的生命,在你們過約旦河要得為業的地上,必因這事日子得以長久

這裡的 8 節經文,除了申 22:7  與本次的查經無關,以及出 20:12  和申 5:16  在前面已經提過外,其餘的 5 節(都是在申命記的)全都指向一件事:就是〔以色列民,以及他們的子子孫孫,謹守遵行耶和華的律法、誡命;那麼,他們和他們的子孫就可以得福,並且他們的日子,在耶和華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神看重人、悅納人謹守遵行他的律法、誡命,是聖經一貫的教導:

撒上15:22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詩 1:2 唯喜愛耶和華的律法,晝夜思想,這人便為有福。

從這些資料和分析,我得到下列的結論:

  • 6  章 2 -3 節〔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原出於十誡的第五誡;
  • 在出 20:12  〔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這個最原始的版本中,這是十條誡命中惟一的一條,也是第一條明文寫出帶有應許的誡命(注意:這也表示有其它帶應許的誡命);
  • 十誡是耶和華神向以色列整個民族頒佈的,不是向個人宣告的;
  • 在這第五誡中,神應許以色列民,如果他們謹守遵行,他們就可以事事亨通,世世代代長久在迦南美地居住;而非應許個人,如果孝敬父母,就可以亨通長壽的。
  • 耶和華神喜悅人謹守遵行他的律法、誡命,人聽從、順服就可以事事蒙福、長久安居。這個應許並不是單單限於〔孝敬父母〕這一條階命的。

從猶太人的歷史,我們知道猶太人因為背棄神、不遵行他的律法、誡命,被神懲治,擱破家亡、逐出聖地、被擄外邦。他們痛定思痛,神應許他們會回歸應許之地。這就是為甚麼猶太人渴望這個日子,珍惜這個日子;因為這不單單是復國的問題,而是得到耶和華神饒恕赦免,重新悅納他們的問題!

最後,我想談談那位傳道人對以弗所書 6  章 2 -3 節〔當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講道的問題。

站在研經查經的立場,我不會贊成用這樣的詮釋來教導會眾,因為傳道人在講臺講道的責任,是把神話語按正意去解經,讓會眾能夠清楚明白神的議事,從而正確地謹守遵行。保羅教導提摩太:〔你當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作無愧的工人,按著正意分解真理的道(提後 2:15)。〕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施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站在個人靈修的立場,這樣的感受也無不可。但我們要懂得〔靈修分享〕和〔研經查經〕的分別。前者是分享個人對經文的感受和領悟,是感性的、主觀的,會因人而異的;後者則是探求神在經文中對人的教導,是理性的、客觀的。這些我在我的〔走過讀經曠野路〕中的〔向庇哩亞人學習〕第二講有比較詳細的討論,茲不贅了。所以我們講的要知道自己在講甚麼,聽的也要知道自己在聽甚麼。最近有一位弟兄告訴我:主日學老師在教創世記時,講到〔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眼前(創1:22)〕時,教導弟兄們關於擇偶,說神會把配偶帶到他們面前的。我覺得如果要分享我們個人靈修所得時,能夠講清楚,這就可以大大減少聽的人把我們靈修所得誤作神的意思了!

20190809    田延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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