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個月來,有弟兄姊妹先後問過我關於〔說方言〕的事情;因為他們有朋友參加了靈恩派的教會,對他說:基督徒如果不能〔說方言〕,就顯明生命中沒有聖靈!這是個非常嚴重的問題,因為在一般非靈恩派的基督徒當中,絕大多數都沒有〔說方言〕的經歷。這令許多弟兄姊妹都十分困惑,究竟是不是真的如此呢?一般福音派的教會很少在講道中論及〔說方言〕,主日學、團契查經也絕少接觸這個問題,遑論我們自己讀經查經了。老實說,一直以來,我對這〔說方言〕的認識,也都是不大了了,有的都而是很膚淺的印象,談不上有甚麼聖經根據。所以,趁著這次機會,自己認真地檢討一下、查考一下;特別是回到聖經,弄清楚神的教導究竟是怎樣的。希望整理好之後,可以幫助弟兄姊妹了解〔說方言〕這個問題。
我用〔方言〕在和合本新舊約全書去串珠,得出下列的經文:
舊約關於〔方言〕的經文:
創 10:5 這些人的後裔將各國的地土、海島分開居住,各隨各的方言、宗族立國。
創 10:20 這就是含的後裔,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國。
創 10:31 這就是閃的子孫,各隨他們的宗族、方言,所住的地土、邦國。
拉 4:7 亞達薛西年間,比斯蘭、米特利達、他別和他們的同黨上本奏告波斯王亞達薛西。本章是用亞蘭文字、亞蘭方言。
尼 13;24 他們的兒女說話,一半是亞實突的話,不會說猶大的話,所說的是照著各族的方言。
斯 1:22 發詔書,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通知各省,使為丈夫的在家中作主,各說本地的方言。
斯 3:12 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書記來,照著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亞哈隨魯王的名寫旨意,傳與總督和各省的省長。又用王的戒指蓋印。
斯 8:9 三月,就是西灣月,二十三日,將王的書記召來,按著末底改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語並猶太人的文字方言寫諭旨,傳給那從印度直到古實一百二十七省的猶太人和總督、省長及首領。
賽 19:18 當那日,埃及地必有五城的人說迦南的方言,又指著萬軍之耶和華起誓。有一城,必稱為滅亡城。
亞 8:23 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在那些日子,必有十個人從列國諸族〔原文作方言〕中出來,拉住一個猶太人的衣襟,說:我們要與你們同去,因為我們聽見神與你們同在了。
在這十處的經文中,〔方言〕指的是各族各邦自己的獨特語言,是人的語言,在人的獨特群體中是聽得懂的,但對外人,則聽不懂,需要翻譯出來的,換句話說,這是一種〔鄉談〕,例如:粵語人講的粵語,客家人講的客家話,潮州人講的潮州話,閩南人講的閩南話。
新約關於〔方言〕的經文:
我用〔方言〕在新約聖經串珠,得出有23 節經文,其中有20 節是在哥林多前書的 12, 13 和 14 章;特別是十四章,共有 15 節;也就是說百分之九十有關〔方言〕的教導都全在林前的這三章裡。可以這樣說,如果我們好好地讀通這三章,我們應該對〔說方言〕有一個整體的理解了。至於在馬可福音和使徒行傳這三處經文中的〔方言〕,我查過它的原文編號,是與林前中的一樣,所以不另作討論了。我決定不把林前的這 20 節經文一節節地列出來,而是選擇把有關的經文,整段地記下來,以便我們可以更清楚地明白經文的上文下理,從而更容易明白保羅的教導。
可 16:17 信的人必有神蹟隨著他們,就是奉我的名趕鬼,說新方言,
徒 10:46 因聽見他們說方言,稱讚神為大。
徒 19:6 保羅按手在他們頭上,他們就說方言,又說預言。
林前 12:10, 林前 12:28, 林前 12:30, 林前 13:1, 林前 13:8, 林前 14:2, 林前 14:4 ,
林前 14:5, 林前 14:6, 林前 14:13, 林前 14:14, 林前 14:16, 林前 14:18, 林前 14:19 , 節
林前 14:22, 林前 14:23, 林前 14:24, 林前 14:26, 林前 14:27, 林前 14:39 〔共20 節經文〕
以下就是保羅在林前的經文和教導:
林前 12:7 -11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是叫人得益處。這人蒙聖靈賜他智慧的言語,那人也蒙聖靈賜他知識的言語,又有一人蒙這位聖靈賜他信心,還有一人蒙聖靈賜他治病的恩賜。又叫一人能行異能,又叫一人能作先知,又叫一人能辨別諸靈,又叫一人能說方言。者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
保羅的教導:
- 〔說方言〕是諸多恩賜其中的一種
- 恩賜來自聖靈,按聖靈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
- 恩賜是叫人得益處
我的補充:
- 恩賜是聖靈按自己的意思分給各人的。這一點十分重要,因為這說明〔說方言〕不是人人都有的恩賜;所以,〔不能說方言就沒有聖靈充滿的證據〕的講法是與聖經的教導不符的。
林前 12:27 -31 你們就是基督的身子,並且各自作肢體。神在教會所設立的:第一是使徒,第二是先知,第三是教師,其次是行異能的,再次是得恩賜治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豈都是使徒嗎?豈都是先知嗎?豈都是教師嗎?豈都是行異能的嗎?豈都是說方言的嗎?豈都是翻方言的嗎?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
保羅的教導:
- 教會是基督的身體
- 個別信徒是這個身體上的不同肢體,所以要有使徒、教師、行異能的、治病的、幫助人的、治理事的、說方言的。
我的補充:
- 不同的肢體有不同的功用,是要互相配合的,不能全都是一種。這也間接地否定了〔人人都要能說方言〕的講法。
- 附帶解釋一下〔你們要切切地求那更大的恩賜〕。〔簡明聖經〕的譯文是這樣的:〔所以你們應該懇切地追求那些對教會比較有幫助的恩賜。〕也就是說,我們的事奉是以神的事工、教會的需要為中心,不是以自己為中心的。〔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也就是這個意思。
林前 13:1 -8
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給你們。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祕,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不算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周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與我無益。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保羅的教導:
- 羅的第一句〔我現今把最妙的道指給你們〕說明他為甚麼給我們這個〔愛篇〕。〔簡明聖經〕的譯文是這樣的:〔現在我要告訴你們使用這些恩賜的最好方法〕
- 保羅教導使用恩賜一定要出自〔愛〕,不然的話,做甚麼也沒有用。
我的補充:
- 請特別注意〔愛篇〕裡的〔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這就是做的時候,為的是教會的好處,不是為自己的好處。楊牧谷在〔當代神學辭典〕這樣說:〔方言是屬於聖靈的恩賜,當無異議,但假方言和假翻譯是極為有可能的(出於人的虛榮心),故要小心明辨。只要不高舉方言過於其他恩賜(如愛與服事),人自然少一分虛榮心去作假。〕
林前 14:1 -5
你們要追求愛,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其中更要羨慕的,是作先知講道。那說方言的,原不是對人說,乃是對神說,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然而他在心靈裡,卻是講說各樣的奧祕。但作先知講道的,是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乃是造就教會。我願意你們都說方言、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說方言的,若不翻出來,使教會被造就,那作先知講道的,就比他強了。
保羅的教導:
- 保羅在林前提到的〔方言〕不是人間有意識的言語,因為沒有人聽出來的
- 原不是對人說的,乃是對神說的
- 保羅在林前提到的〔方言〕如要能造就人,必定要有同感一靈的人翻譯出來
- 保羅沒有否定〔方言〕,但在造就人的立場來說,保羅〔更願意你們作先知講道〕,因為先知講道,人聽得明白。
我的補充:
- 保羅在林前提到的〔方言〕不是舊約的〔鄉談〕。〔鄉談〕是人的言語,族裔內的人是聽得明白的,只是外人聽不明白而已。
- 沒有意義的說話,雖然不能直接轉達一些具體的信息,但正如楊牧谷在〔當代神學辭典〕說:〔語言,包括方言,的功用,不僅在傳達資訊,也是一種表達關係和維持關係的媒介(想想母親對初生嬰兒的話)。不能用日常語言來表達不等於無意義〕。我完全同意,父母與初生嬰兒的兒語對話,在彼此建立和維持關係上的作用,是每一個做父母的都經歷過,真的不容否認的。
林前 14:1 – 13
弟兄們,我到你們那裏去,若只用方言,不用啟示、或知識、或預言、或教訓,給你們講解,我與你們有甚麼益處呢?就是那有聲無氣的物,或簫、或琴,若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怎能知道所吹、所彈的是甚麼呢?若吹無定的號聲,誰能預備打仗呢?你們也是如此。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怎能知道所說的是甚麼呢?這就是向空說話了。世上的聲音或者甚多,卻沒有一樣是無意義的。我若不明白那聲音的意思,這說話的人就必以我為化外之人,我也以他為化外之人。你們也是如此,既是切慕屬靈的恩賜,就當求造就教會的恩賜。所以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
保羅的教導:
- ,那麼對人說的啟示、知識、預言教訓所說的話,就要人聽得懂才有用。
- 保羅認為對教會造就的角度而言,那說方言的就當求著能翻出來。
我的補充:
- 保羅沒有完全否定方言也可以造就教會;他關注的是所說的是要叫人聽得懂。如果只用方言,除非有真的翻譯,否則就是說空話的。
林前 14:14- 19
我若用方言禱告,是我的靈禱告,但我的悟性沒有果效。這卻怎麼樣呢?我要用靈禱告,也要用悟性禱告;我要用靈歌唱,也要用悟性歌唱。不然,你用靈祝謝,那在座不懂方言的人,既然不明白你的話,怎能在你感謝的時候說〔阿們〕呢?你感謝的固然是好,無奈不能造就別人。
保羅的教導:
- 保羅進一步舉出在教會裡〔用方言禱告〕的例子,來說明來說明〔靈〕和〔悟性〕要取得平衡。意思是說,儘管我們用〔靈〕去禱告、歌唱、感恩,但如果在座的聽不懂〔悟性〕,那麼大家就不能同感一靈,齊聲說阿門。
我的補充:
- 關於這段經文說到〔靈〕和〔悟性〕,我們可能不很明白。〔簡明聖經〕的譯文值得我們參考:〔我如果用本來不懂的語言禱告,我的心靈在禱告,我的理智卻不作甚麼。那麼我要怎麼辦呢?我要用心靈禱告,也要用理智禱告,人家才知道我在禱告甚麼。我要用心靈唱歌,也要用理智唱歌,(人家才知道我在在唱甚麼〕。你們如果用心靈讚美上帝,那些聽不懂的人怎麼能在你們說了感謝上帝的話之後,應和著說〔阿門〕呢?你們那感謝上帝的話也許說得很好,但聽不懂的人卻不能得到造就。〕
林前 14:20 – 25
我感謝神,我說方言比你們眾人還多,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強如說萬句方言。弟兄們,在心志上不要作小孩子。然而,在惡事上要作嬰孩,在心志上要作大人。律法書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這樣看來,說方言不是為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不信的人;作先知講道不是為不信的人作證據,乃是為信的人。所以全教會聚在一處的時候,若都說方言,偶有不通方言的,或是不信的人進來,豈不說你們癲狂了嗎?若都作先知講道,偶有不信的,或是不通方言的人進來,就被眾人勸醒,被眾人審明,他心裏的隱情顯露出來,就必將臉伏地,敬拜神,說:神真是在你們中間了。
保羅的教導:
- 在教會的角度上,保羅選擇先知講道多於說方言
- 通過律法書的例子,解釋方言是為不信之人作證據;而先知講道則是為信的人作證據的。
我的補充:
- 這段經文論到律法書的例子不容易明白。我參考過啟導本的註釋;現在節錄出來給大家參考:〔以人不懂的語言向人說話,是神昔日對悖逆不信的百姓所採的審判手法〔律法〕;在此引用的是賽20:11 – 12。所以是神審判悖逆者的記號。先知講道則是神願意開恩給相信者的證據。方言對慕道者和不信者來說是胡言亂語,但先知講道能剖析他們的內心,使他們順服神。〕
林前 14:26- 28
弟兄們,這卻怎麼樣呢?各人或有詩歌,或有教訓,或有啟示,或有方言,或有翻出來的話,凡事都當造就人。若有說方言的,只好兩個人,至多三個人,且要輪流著說,也要一個人翻出來。若沒有人翻,就當在會中閉口。只對自己和神說就是了。
保羅的教導:
- 教導就是,無論有甚麼恩賜,都要以造就人與否來考慮。
- 保羅提出說方言的指引:說的人只好兩個,至多三個
- 說方言的人更要輪流著說
- 要有一個人能將方言翻出來,否則在教會不可說方言。
- 沒有人能翻,只能私下自己對神講。
我的補充:
- 要輪流說,我相信一齊說是因為會造成混亂。教會需要安靜和秩序。
- 保羅限制說方言的人數可能是避免過分高舉說方言的緣故
林前 14:39 -40
所以我弟兄們,你們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但也不要禁止說方言。凡事都要規規矩矩地按著次序而行。
保羅的教導:
- 保羅鼓勵信徒要切慕作先知講道多於說方言
- 但無須禁止說方言
- 先後次序要弄清楚,並要按規矩而行
我的補充:
- 耶穌一生中並沒有說方言的記載或教導,我覺得我們無須過分高舉說方言的
- 宣道會創辦人宣信博士主張:〔不必追求,亦不須禁止。〕這其實也是保羅向哥林多會眾的勸告
聖經的經文,讓我們學習和認識〔說方言〕的性質、源頭、功能、並告訴我們使用時應有的態度和執行的指引。希望我這個分享提供足夠的資料給大家參考,讓大家經過思考,作出自己的結論。
20190717 田延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