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 未經水禮可以參加教會的事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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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極具爭議性的問題,但又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在我數十年的事奉生涯裡,無論在香港或是在加拿大,我都面對過,我都處理過。反對的認為未洗禮的尚未是基督徒,未明白事奉的意義,對神的話語認識尚淺,是不適宜參加事奉的。讓尚未成為基督徒的在教會裡事奉,會給人, 特別是教外的人, 一個處事輕率,沒有原則的感覺。贊成的人則說,這些人雖然未受洗,但願意返教會,是有慕道的心。給他們機會參加事奉,可以幫助他們更好地認識基督教的信仰,教會的生活,促進他們靈命的成長。正是眾說紛紛,莫衷一是。我們聽誰説的才好呢?

大家要注意的是:上面所講的,無論正面、反面的意見,其實都是人的意見。是個別基督徒根據自己的神學觀,對信仰的理解、對神話語的認識,對教會生活的體驗,而得到的結論。也有根據個别教會的傳统,行事準則;但如果我們問他,有沒有經文支持他們的意見呢?恐怕大家都不能具體的列舉出來的。

既然有人的意見,我們有沒有尋求神的意見呢?聖經在這方面有沒有經文,可以給我們指引,我們去體會神的心意呢?

聖經對於我們選擇順從人還是順從神, 是有教導的. 這條道理似乎很简单, 我們会理所當然的答: 一定是順從神啦!但事實上是不是真的這樣呢?許多時候, 我們都忽略了求問神, 聖經是神的話語. 我們不查攷聖經, 尋求神的心意;說是要在神人之間作出选择, 可以嗎?二三十年前, 美國提出 WWJD (What would Jesus do?)的口號, 勉勵基督徒行事為人, 先尋求主的心意. 動機是非常好的,但是問題問了 , 我們有答案嗎? 如果我們不查攷聖經, 答案就是我們自己想當然的, 這樣, 又怎可能知道神的心意, 以至我們可以順從他, 跟隨他呢!

好了, 言歸正傳. 究竟聖經有沒論到末洗禮的可否在教会事奉的經文? 據我所知, 應該是是沒有的.但我在〔閱讀式讀經〕的基本功過程時,印象中在新約的書卷, 是有經文論及初信者事奉的問題.但我記不起在那卷書, 幾章幾節了!然而, 怎樣才能查到這段經文呢?

我們自然想到用〔串珠〕這個方法啦!不過用什麼字、 什麼詞去串好呢?由於對經文沒有什麼印象, 我只能嘗試通過内容, 去猜測一些詞語,例如: 〔初信〕、〔不可〕、 〔不要〕、 〔不能〕之類. 以下就是我從新約書信的經卷查攷得到的結果:

〔不要〕

在保羅書信中有 74 節經文;普通書信中有 20 節經文,但都不是我們需要的經文.

〔不能〕

在保羅書信中有50 節經文;普通書信中有 25 節經文,但都不是我們需要的經文。

〔不可〕

在保羅書信中有 68 節經文;普通書信中有 26 節經文;其中提摩太前書 3章 6 節就是我們要找的經文了。


在羅馬書有一節〔初信〕的經文,但不是我們需要的經文。


〔初信〕

如果我們用〔初〕去串珠,在保羅書信中,就有12 節經文;普通書信中有 14 節經文;其中提摩太前書 3章 6 節就在其中。這樣,我們用〔初〕去串,也可以找到我們需要的經文了。大家嘗試過這樣的串珠過程, 就可以慢慢也體會、 進而熟練地運用這个串珠的方法了.

現在讓我把提前3章6節和它的上下文列出:

〔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份, 就是羡慕聖工; 這話是可信的。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必須端莊、不一口兩舌、不好喝酒、不貪不義之財,要存清潔的良心、固守真道的奧秘。這等人也要先受試驗、若沒有可責之處,然後叫他們作執事。(提前 3 章 1 – 10 節)〕

從上述的經文,我的學習是

  • 羨慕聖工是好的。但是有一定的條件和要求,基本上不但是要信仰要堅固,而且是要在生活裡活出來;表裏如一、言行一致。
  • 認識神、經歷神、敬畏神、順從神、依靠神、與神建立和維持親密的關係,是基督徒畢生的功課〔這就是成聖的生活〕,這一切,在初信者來說,是需要時間和歷練,才能慢慢成熟的。絕非頭腦的知識,更不可以一蹴而就的。
  • 保羅說初信的不可作監督,大家不要誤會他只是針對作〔監督〕這個事奉。保羅提出的原因,並非是關於工作能力的問題,而是〔恐怕他自高自大〕;也就是說,是恐怕他靈命未夠成熟,在事奉中變得驕傲的問題。如果我們有下過讀經的基本功,當知道驕傲是神所極其厭惡的。所以,保羅這個論據是適用於一般教會領袖的事奉,而非只限於〔監督〕這個崗位的。因此,經文有說〔作執事的也是如此〕,就含有這個意思的。
  • 由於驕傲,人會把榮耀歸給自己。事奉就會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神為中心。這樣的事奉就不會得到神的喜悅;就會中了魔鬼的圈套,陷在罪中;得到的不是神的獎賞,而是懲罰。羨慕聖工本來是好的,但如果因為驕傲,結果適得其反,那就很可惜了。所以,我以為教會在引進初信者作教會領袖時,特別是教導性崗位,應該非常小心,否則愛之適足害之也!
  • 最後,回到我這一講的命題:〔未經水禮可以參加教會的事奉嗎?〕保羅對初信的參與教會的事奉尚且有如此的憂慮;那麼未經水禮加入教會的,就更加不用說了。不知大家以為然否?

我也查考了一些注釋書對經文的註釋給大家作為參考:

啟導本對 提前3章6節 的註釋:〔初入教的人對真道認識不深,登上高位易為魔鬼所誘,滋生驕傲之心。落入魔鬼希望他走向的滅亡裡。因此”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

證主廿一世紀聖經新釋的註釋:〔在六到十七節提到更多的資格,初信者因缺乏基督徒的經歷而被拒絕。值得注意的是,在提多書沒有提到他們。可能是教會才剛成立,故在實行上有困難。給予初信者太多責任。顯然並不妥當。要等他們被建立後才合宜。保羅特別提到自高自大的危險。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是最合適的理由。有譯為魔鬼的刑罰,就是把刑罰的權利留給魔鬼。新國際譯本的翻譯較合適重點在於驕傲,就是初信者處於崇高的地位,有可能因受試探而淪入與魔鬼一樣的自高自大裡。〔在教外有好名聲〕是另一個條件,保羅雖體會到選錯人的危險,因為這些人表裏不一致的生活。早引起教外人的批評論斷,導致教會蒙羞受辱。〔落入魔鬼的網羅裡〕是何含義?最好的解釋是魔鬼給那些不能履行承諾的基督徒設下的羅網,而非魔鬼自己陷入的羅網,例如驕傲。〕

Life Application Bible 的註釋是:〔New believers shoud become secure and strong in their faith before taking up leadership roles in the church. Too often, when the church is desperate for workers,new believers are placed in positions of responsibility prematurely.new faith needs time to mature.New believers should have a place of service,but they should not be putinto leadership positions until they are firmly grounded in their faith, with a solid lChristian life-style and a knowledge of the Word of God.}

結論:

以上是我為大家提供了我搜索到的資料,和我對經文的學習.很希望大家作出自己獨立的思考,從而得到自己的結論。

祝大家在神的話語裡長進。讓我們互相勉勵.彼此學習,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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