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 分享讀寓言的一些學習

上一個分享是〔葡萄園雇工〕的故事。這是一個〔寓言Parable〕。在體裁上是〔比喻〕的一種。它與〔明喻 Simile 〕和〔暗喻  Metaphor〕不同的地方是在〔喻體〕方面,〔明喻〕、〔暗喻〕用的是〔事〕或〔物〕,而〔寓言〕用的是一個〔故事〕。我們讀新約聖經,會看到耶穌用許多〔寓言〕來教訓人。為甚麼呢?這不但是我們想知道,就是當時的門徒也想知道。馬太福音十三章記載了耶穌講〔撒種的故事〕的比喻。事後門徒就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甚麼要用比喻呢?(太13:10 下)〕。耶穌回答他們說:〔是因為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太13:13),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是有福的,因為是聽見了。(太13:16)〕不是人人都願意聽道的,有人會抗拒、有人會輕忽。這就是以賽亞書〔耳朵發沉、心蒙了油。〕所以聖經叫我們〔凡有耳的,就應當聽。〕我們讀經,要有一個渴慕神話語的心,要用心查考,求明白;切勿囫圇吞棗,望文生義就亂解經文,在我行走我的讀經曠野路上,我經歷過,體會過好些讀〔寓言〕的問題,現在分述如下:

  • 捨本逐末:  我們讀寓言,常常會因為過份注意故事的枝節而忽略了寓言的主題;也就是說,我們很容易就犯了〔明察秋毫之末而不見輿薪〕的錯誤。就以〔撒種的故事〕為例,通常我們查考的經文是:〔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天國的)道理,說: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有落在土淺石頭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有落在荊棘裡的,荊棘長起來,把它擠住了;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凡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3-9)我們會按自己對這四種撒在不同土壤的種子作出許多解釋,特別是在團契查經的所謂〔分享〕當中。在引申及應用方面,有人說這個故事教導我們要認識傳福音不是人人都接受的,有成功也有失敗,明乎此,就不會灰心失望。這樣的說法,在道理上,不是錯的。但耶穌講這個寓言的目的是不是這樣呢?如果我們肯花一些時間,去查一查這段經文的〔上下文〕,許多時候,聖經會給我們答案的。這就是為甚麼讀經要整章去讀,整卷去讀,整本聖經去讀。肯耐心、持之以恆地下好讀經的〔基本工〕,終生受用也。

耶穌除了告訴門徒講〔寓言〕的目的之外,還對比喻的〔喻體〕詳細解釋:〔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去了。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撒在石頭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喜歡領受,只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撒在荊棘裡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13:19-23)〕。這種對〔喻體〕的解釋,在一般的〔寓言〕都不會出現的,這是一個罕見的特例。〔寓言〕之所以為〔寓言〕,就是要我們用心的聽、經過思考,自己去體會其中的道理。所以這些解釋,不是這個〔寓言〕要教導的信息!

然則這個〔寓言〕的教導是甚麼呢?我上面說過,如果我們注意一下〔上下文〕,通常都會有收穫的。例如在這個〔寓言〕結束之後,跟隨的一節經文:〔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9)〕。一般來說,〔寓言〕講完了,都有一句〔結語〕。〔結語〕有時會很隱晦,例如這個〔寓言〕的結語;有時會很明顯,例如在〔好撒馬利亞人〕的〔寓言〕,它的〔結語〕是:〔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這樣行罷。(路10:36-37)〕。所以〔寓言〕的〔結語〕是整個〔寓言〕教導的結晶,千萬不要忽略它。

讓我們返回這個〔寓言〕的〔結語〕:〔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9)〕。表面看來,這句經文看似和這個〔寓言〕沒有甚麼關係。如果我們用〔就應當聽〕在新約聖經去串珠,我們可以得到16 節經文。八節在福音書、八節在啟示錄。

在福音書的八節經文馬太有三處: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1:15)〕:是耶穌講述施洗約翰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之後說的,是關乎進天國的事〔天國是努力進入的,努力的人就得著了(太11:12 下)〕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9)〕: 就是這個撒種的〔寓言〕,是關乎天國的奧祕(太11:11)。耶穌告訴門徒要珍惜聽天國的道的機會,〔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太11:16)。〕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太13:43)〕:這是〔撒稗子的比喻〕,是關乎天國降臨時才分別及處理稗子和好種子(太13:41)〕。

在馬可福音,有三處: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4:9)〕:就是和馬太一樣關于撒種的〔寓言〕。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4:23)〕:是耶穌教導關於〔燈〕的比喻時說的。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7:16)〕:這是耶穌教訓門徒〔不是食物污穢人,而是人心的惡念污穢人〕的時候說的。

在路加福音,有兩處: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8:8)〕:也是和馬太一樣關于撒種的〔寓言〕。
  • 〔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路14:35)〕:是耶穌教導關於〔鹽失了味〕的比喻時說的。

餘下的八節全部都在啟示錄;其中七節在二章和三章;都是聖靈向七個教會說的話〔2:11,2:17,2:29,3:63:133:22), 最後的一節,是在 13:9,是緊隨第八節〔凡住在地上、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羔羊生命冊上的人,都要拜它〕。也就是說,拜獸的人都不會記在生命冊上的。

綜觀上面十六節〔有耳的,就應當聽〕的經文,全都是關乎〔進天國〕的教導和警告,是十分嚴重的事,是極其重要的事,所以神要我們好好的去聽,用心的去聽,如果我們只著重〔寓言〕的細節,結果忽略了〔寓言〕的主旨,這就大大的辜負了神的美意了!

  • 喧賓奪主 : 第二個我們在查經中常犯的錯誤是我們將寓言中〔主體〕和〔喻體〕的關係弄得很複雜,卻忘記了說〔比喻〕的祇是要帶出兩者之間的共通點,例如耶穌說要〔靈巧像蛇、馴良像鴿子〕祇是教導門徒要學蛇的靈巧,學鴿子的馴良而已,與它們的其他特性無關的;又例如聖經論到主來的日子,說〔但主的日子要像賊來到一樣(彼後3:10)〕,絕對不是像賊來偷竊、掠奪;而是說像賊人在人想不到的時候忽然來到。這是這個比喻的共通點。比喻的教訓是:〔所以你們也要預備、因為你們想不到的時候,人子就來了(太24:44)〕。〔寓言〕的其他細節,作用只是〔綠葉〕,用來加添故事的趣味性意義。所以千萬不要每一個細節都作出完備的解釋,換而言之,不要把簡單的東西複雜化,結果弄得本末倒置,喧賓奪主了。例如在我們查過的〔葡萄園〕比喻中的園主、工人、工資、清早、已初、正午、申初、酋初等等,不要勉強給它們賦于特殊的象徵意義,因為這樣做很容易會妨礙我們掌握比喻的中心思想和教導。又如著名的〔好撒馬利亞人〕的寓言,這寓言見於路加福音10 章〔有一個律法師起來試探耶穌說:夫子,我該作甚麼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穌對他說:律法上寫的是甚麼?你念的是甚麼?他回答說:你要盡心、盡性、盡力、盡意愛主你的神;又要愛鄰舍如同自己。耶穌說:你回答的是。你這樣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就對耶穌說:誰是我的鄰舍呢?耶穌回答說:〔有一個人從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強盜手中。他們剝去他的衣裳,把他打個半死,就丟下他走了。偶然有一個祭司從這條路下來,看見他,就從那邊過去了。又有一個利未人來到這地方,看見他,也照樣從那邊過去了。唯有一個撒瑪利亞人行路來到那裏,看見他,就動了慈心,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傷處,包裹好了,扶他騎上自己的生口,帶到店裡去照應他。第二天,拿出二錢銀子來給店主說:你且照應他,此外所費用的,我回來必還你。你想,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他說:是憐憫他的。耶穌說你去照樣行吧!〕這個寓言的教導是〔憐憫他的就是他的好鄰舍〕。至於寓言中的祭司、利未人、強盜、撒瑪利亞人、油和酒、客店、店主等等,是否有什麼特殊的象徵意義?經文沒有明言。站在查經解經的立場而言,我們不應胡亂猜測。我上過一課主日學,查的是〔好撒馬利亞人〕的寓言,導師簡略介紹了故事之後,叫同學們分成幾個小組,各自用話劇的形式,自創台詞,去演繹這個寓言。結果如何,大家可以想像:當然是笑話百出,娛樂性極其豐富,然而這樣做,對我們瞭解這個寓言的教導有幫助嗎?

請注意:我不是說在我們讀經時絕對不可以對某些事物賦予屬靈的意義。當我們思想這些經文時,按我們的經歷和感受,在個人的引申和應用上,體會一些屬靈的教訓,是完全沒有問題的。因為這是個人的靈修式讀經,是主觀的、是感性的,會因人而異;但這不是查經式的讀經。查經式的讀經是客觀的、是理性的,基本上不會因人而異的。我這個觀點,詳見於我的〔走過讀經曠野路〕,不再在此重複了。

  • 過分解讀: 第三個我們在〔寓言〕查經中常犯的錯誤是我們將寓言的教訓,根據自己的神學,在引申和應用上,作出過分的解讀。我舉馬太福音的〔十童女〕寓言為例。為了方便大家查考,我把〔十童女的比喻〕列在下面:〔那時,天國好比十個童女拿著燈,出去迎接新郎。其中有五個是愚拙的,五個是聰明的。愚拙的拿著燈,卻不預備油,聰明的拿著燈,又預備油在器皿裡。新郎延遲的時候,他們都打盹,睡著了。半夜有人喊著說:新郎來了,你們出來迎接他。那些童女都起來收拾燈。愚拙的對聰明的說:請分點油給我們,因為我們的燈要滅了。聰明的回答說,恐怕不夠你我用的,不如你們自己到賣油的那裏去買吧!他們去買的時候,新郎到了,那預備好了的,同他進去坐席,門就關了。其餘的童女隨後也來了,說:主阿,主阿,給我們開門!他卻回答說:〔我實在告訴你們:我不認識你們。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太 25:1 – 13)

這個寓言的經文很直接、很淺白,在查經上應該不會有甚麼問題的;尤其是耶穌講這個寓言的目的,就是這比喻的教訓,也在 第 13  節講得清清楚楚:〔所以,你們要警醒,因為那日子,那時辰,你們不知道。〕耶穌要我們學習的是:主再來的日子是必然的、但時間是不可預知的,這其實就是〔天國近了〕的意思。正因為這事隨時都可能發生,我們作他門徒的,需要〔警醒〕就是作好一切預備的工夫,免得他來的時候,手足無措。注意,我們不要按字面去解釋〔警醒〕它不是〔不打盹〕的意思。故事說〔新郎延遲的時候,他們都打盹了。所以,這裏的〔警醒〕不是〔打盹〕的意思;我們要按照文意( (Context) 來解讀才不致張冠李戴。我們之所以會把〔警醒〕作〔打盹〕解,可能是先入為主;因為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經文這樣說:〔來到門徒那裏,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不過,這不是我要說的〔過份解讀〕。

〔過份解讀〕通常不會發生在客觀性的查經研經上,而是發生在主觀性的引申和應用上。因為引申和應用,與個人的經歷、靈程和神學有直接的關係。在這個〔十童女〕的比喻中,我曾看過有解經的說:不警醒的就會被拒於天國門外,不得進入天國,要落到地獄受永刑。我不反對我們讀完經文之後有這樣的聯想,這樣能幫助我們嚴肅地看重進天國的事,與我們是有益的。但這是我們個人的靈修心得,而不是客觀的查考經文要帶出的信息。我們要懂得兩者的區別,甚麼是經文的意思,甚麼是個人的意思,把兩者混淆,我在團契查經見得多。許多弟兄姊妹大都不明白〔查經〕和〔分享〕的分別,所以許多團契的查經,是帶領的叫大家一人一節讀完經文,略作介紹後就鼓勵大家自由分享各人自己對經文的領受。這是十分可惜的!試看保羅在林前 7 章  25 節的教導:〔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憫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思告訴你們。〕保羅在教導弟兄姊妹時,把主的意思和自己的意思,講清講楚,態度既嚴謹、又坦白,是我們應該好好學習的。認清楚這一點,才不會在查經的時候,作出我說的〔過分的解讀〕。

請大家饒恕我累贅。我再說一次,我絕不反對我們分享個人對經文的體驗和領受。我反對的是把這些個人的主觀的領受當作客觀的查經來教導弟兄姊妹。坊間的〔釋經書〕是查經的工具書,幫助我們正確地去理解經文的意思,而屬靈書籍,如〔荒漠甘泉〕等等,乃是作者讀經之後的個人靈修分享。是他們對經文讀後的引申和應用。兩類書籍,性質不同,功用不同,但卻是相輔相成的,在不同的層面,幫助我們靈命的長進,叫我們更加認識神,認識自己,這樣,我們就能夠與人、與神,建立更加美好的關係,過一個討神喜悅的生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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